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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1年12月27日,省政府以晋政办函(2011)14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成立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为加强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提高监督管理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1月19日上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在煤炭交易中心主持召开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四项议案:
 
    《关于增加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郭保民为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三个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及《关于确定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初选入围战略合作银行的议案》。
 
    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和平,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煤炭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太原铁路局、省金融办、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等15家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进一步健全了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了交易中心初选入围战略合作银行,为煤炭现货交易启动运营及交易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场信息处供稿)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监督委员会全票通过四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