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和平:“十一五”期间,经济对煤炭消费的相关系数回落至0.75。但仍然超过了过去几十年的平均值,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作为全球第一大煤炭生产消费国,中国的煤炭总量控制之路绝非坦途。一方面,在旺盛的市场需求拉动下,煤炭企业的发展仍然保持了扩大规模,以产能求收益、以规模求效益的惯性思维。另一方面,煤炭过度开采严重,安全和环境保障失控。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煤炭的市场需求与科学产能供应之间形成巨大量差,国民经济煤炭生产与消费弹性系数久高不下,煤炭行业应严格控制总量增速。
科学产能目前仅占1/3
《中国能源报》:我国煤炭产量“天花板”的概念最早是由中国工程院提出来的,为什么要设定这么一个“天花板”?
谢和平:目前我国煤炭的生产能力中相当一部分是非科学产能。根据中国工程院课题最新研究成果,目前我国煤炭综合考虑生产安全度、绿色开采度、机械化程度三类因素下的科学产能仅为11.1亿吨,只占目前煤炭产量的1/3,百万吨死亡率高、机械化程度低、资源回收率低、对生态和水资源破坏严重的煤炭产量占煤炭产量比重的2/3。
煤炭的市场需求与科学产能供应之间形成了巨大量差。
《中国能源报》:所以从科学产能的角度来说,“天花板”其实是现实存在的。
谢和平:是的。煤炭行业必须找出一条符合中国煤炭实际生产产能的现代化发展新路子,采用我们课题组研究提出的一套全新的科学产能、生产安全度、生产绿色度,机械化程度的新观念和新标准来规范和约束我国的煤炭生产和供应,转变发展观念,确保我国煤炭工业向安全、高效、绿色方向转变,重新确立我国现代煤炭工业应有的形象和地位。
简言之,就是树立科学产能理念,严格控制煤炭总量增长速度。
《中国能源报》:我们需要为此做什么?
谢和平:将科学产能的标准作为煤炭企业的门槛,不符合科学产能标准不开矿、不落实安全条件不生产。
按照保持已有,改造一批,以新建矿井为主的原则全面推进科学产能的发展,保持已有1/3科学产能的稳定生产;新增产能严格按科学产能标准开工建设;争取对另外1/3未达标的煤矿,从科技上进行攻关和技术改造,使其达到科学产能的要求;剩下1/3落后和不可改造的部分逐步予以淘汰。
《中国能源报》:2012年一季度,煤炭的产销量和铁路发运量增速双双下降,从市场的角度出发,您怎么看煤炭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谢和平:随着我国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节能减排的力度加大,未来煤炭需求的增长会逐步放缓,煤炭市场空间会进一步缩小。因此,煤炭行业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力,均要求煤炭开发由产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利用近年来发展势头较好的有利时机,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思路,提高发展能力,实现从“量的崛起”到“质的繁荣”。
煤炭消费弹性系数偏高
《中国能源报》: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煤炭生产消费和GDP之间有什么具体联系吗?
谢和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煤炭消费巨大,经济与煤炭两者唇齿相依。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增长与煤炭生产与消费增长的全过程,不难发现,两者增长速度变化趋势非常接近,波动周期也基本趋同,具有较大的相关特征。
我们对GDP增速与煤炭消费增速这两组历史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计算,计算结果表明:从1953年到2010年,我国经济与煤炭消费增速之间的相关系数平均约为0.6左右。建国初期,由于我国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高达95%以上,煤炭消费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关系数值较高。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煤炭消费与国民经济的相关系数值相对减低,为0.49。2000-2005年“十五”期间又反弹至0.81。
“十一五”期间,经济对煤炭消费的相关系数较上一个“十五”期间有所回落,降为0.75。但这一相关系数仍然偏高,超过了过去几十年该指标的平均值。
《中国能源报》: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煤炭消费与国民经济的相关系数曾降至0.49,“十五”期间为何又飙升至0.8以上?
谢和平:本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到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由于我国汽车、房地产业、重化工业、电力工业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加上随之而来的城镇设施建设加快助长了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导致以煤炭为主的粗放型能源经济模式再次升温,煤炭消费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系数逐渐增大。
这折射出我国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高度依赖。
《中国能源报》:从国民经济煤炭生产与消费的弹性系数来看,“十一五”期间也表现为逐步上升的趋势。
谢和平:是的,“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炭消费的弹性系数高于过去20多年0.6的平均水平,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煤炭生产与消费增长相对经济增长的敏感性逐年增强。
另外,同期万元GDP煤耗强度基本保持在每万元GDP0.7吨(以2005年不变价计算)左右的水平,与2005年相比略呈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不明显,平均值与“十五”期间的煤耗强度不相上下。
《中国能源报》:作为主导能源,煤炭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有多大?
谢和平:根据国家公布的统计数据,我们进行了一个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我国煤炭生产和主要用煤行业对我国GDP总量和增量的总贡献率达到15%和18%左右。
相对于油气开发和电力与热力生产行业,煤炭开发行业的GDP贡献率指标增长速度较快,于2008年超过前者跃居第二,并逐渐向后者的GDP贡献率水平靠近。
在这三个行业中,煤炭开发行业向国家上缴的利税总额近年来增速最快。“十一五”初期,煤炭开发行业利税上缴总额基本与油气开发行业平齐,低于电力与热力生产行业。到“十一五”末期的2010年,煤炭利税上缴总额实现1758亿元,接近电力与热力的1823亿元的上缴水平,且大大超出油气的1150亿元,巨大贡献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