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1月8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准公司建设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5.94亿元。
据公告,项目建设地点为唐山市,55.94亿元总投资中,资本金占30%,为16.78亿元,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投入;资本金以外投资39.16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公告显示,项目新建2个15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散货船建设)、3个10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长1712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600万吨(卸船1950万吨、装船3650万吨)。
公司指出,该工程建设将改变目前公司煤炭货种装卸能力不足的局面,促进港区功能布局的优化整合,适应煤炭运输船舶大型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基本满足动力煤以及进口焦煤运量大幅增长对码头能力的迫切需求。
据公告,项目建设地点为唐山市,55.94亿元总投资中,资本金占30%,为16.78亿元,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投入;资本金以外投资39.16亿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公告显示,项目新建2个15万吨级煤炭卸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散货船建设)、3个10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长1712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600万吨(卸船1950万吨、装船3650万吨)。
公司指出,该工程建设将改变目前公司煤炭货种装卸能力不足的局面,促进港区功能布局的优化整合,适应煤炭运输船舶大型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基本满足动力煤以及进口焦煤运量大幅增长对码头能力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