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做好水路煤炭运输保障工作。这已经是交通运输部2013年就电煤运输的第二次表态。此前,1月上旬,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恶劣天气导致电煤供应紧张情况下,将对电煤运输实施优先安排、优先引航、优先出港、优先靠岸、优先装卸、优先过闸等“六优先”措施。
交通运输部指出,电煤水路运输工作对保障电煤稳定供应和电力正常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要根据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积极响应对于水路电煤运输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跟踪研究市场动态,积极调整管理方式,努力保障水路电煤运输有序进行。
交通运输部要求港航企业与煤炭供需企业签订中长期的港口作业及船舶运输合同,与煤电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于签订中长期港口及船舶运输合同的电煤运输任务,要从港口作业、船舶运力配置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电煤运输作为一个中间环节,事关电煤市场化改革的顺利实施。鉴于我国主要产煤基地远离河海的特点,在铁路、公路及水路运输等运输方式上,水路运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数据显示,仅秦皇岛、黄骅港和天津港去年就合计发运煤炭4.1亿吨,唐山京唐港2012年电煤运输量达7000万吨。
交通运输部还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港航企业合理配置电煤运输能力、共同维护电煤运输市场秩序。其中,港航企业要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设备的能力,调整船舶运力配置,努力做好电煤均衡运输保障工作。
对于承担国家煤炭应急储备任务的港口企业,要按照《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实年度煤炭储备任务。
由于电煤运输牵涉到铁路、煤炭、电力等部门及企业,交通运输部也要求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充分发挥自律和协调作用,维护电煤运输市场秩序,积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协商,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电煤运输协调机制。其中,严禁价格恶性竞争、完善煤炭运价指数的编制发布工作、建立重点物资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国煤炭运输的主要水路通道有四条,分别是北煤南运的海运通道、长江煤炭运输通道、京杭运河通道及西江通道。确保这四条水运大通道顺畅,是电煤运输顺利完成的根本保障。
以北煤南运的重要港口秦皇岛港为例。最近,在严寒天气影响船舶靠离泊的情况下,秦皇岛港启动应对寒冷天气应急预案,2013年1月份已经向南方地区输送电煤约1700万吨,超过2012年同期水平。
另据了解,长江水运承担着沿江企业生产所需电煤83%的运输任务。随着春节临近,长江电煤运输量猛增。为此,长江海事局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对电煤船只采取“六优先”措施,电煤运输安全有序,2013年1月已累计为辖区运输电煤780多万吨。
在广东珠海,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华南地区最大的煤炭集散中心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日前已正式投产运行,可解华南燃煤之急。
交通运输部还要求各相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电煤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