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7月24日消息,福建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海西港口群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据中港网消息,该通知明确指出,要扶持港口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以福建省交通集团、厦门港务控股为主,牵头组建两大港口集团,统筹建设经营全省公共码头。
通知表示,为促进港口加快发展,重点推进大型集装箱、大型散货港区码头泊位及其集疏运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三群”联动的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海西港口群,提出如下措施:巩固港口改革成果;完善港口规划布局;加快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以集装箱、大型散货为主的重点港区建设;完善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降低港口费收;扶持港口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拓展海向、陆向腹地;深化海峡两岸港航合作;强化省级统筹协调。
重点建设集装箱和大型散货码头
根据通知精神,福建将加快推进以集装箱、大型散货为主的重点港区建设。
厦门港着力配套完善海沧保税港区、物流园区,打造集装箱运输核心港区;依托古雷大型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加快配套的30万吨原油及通用码头建设。福州港着力打造罗源湾大宗散货集散中心、江阴专业化现代化集装箱和整车物流进口港区,支持可门10-30万吨大型散货码头作业区和江阴1-9号码头连片开发。加快建设泉州石湖港区集装箱商贸物流中心、围头港区南安石井石材物流集散中心。加快宁德中海油原油储备基地和湾坞工贸集中区配套码头泊位建设。加快建设湄洲湾大宗散货集散中心,斗尾港区重点打造大型石化专业港区,东吴港区加快形成罗屿大宗散货集散中心。
组建两大港口集团
据悉,福建省港口龙头企业将通过联营、入股、兼并等方式对港口码头资产进行重组,主要的控股方为省交通集团和厦门港务,由他们牵头组建福建省两大港口集团,统筹建设经营全省公共码头。
福建省还将推进厦门港统一经营管理集装箱码头资源;完成福州马尾、江阴国际集装箱码头港口企业一体化经营,推动福州港外贸集装箱航线从马尾向江阴转移;推动湄洲湾北岸港口企业重组,在福建中部打造大型散货公共码头经营人。
在组建港口集团的同时,福建省的港口收费也将进一步降低,省政府要求减免港口货物港务费10%,减免外省货物进出福建省港口的集装箱车辆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对在福建省沿海港口新增集装箱远洋干线、对经由福建省港口进出的省外海铁联运集装箱、通过水水中转和海铁联运方式承担外省大宗货物装卸的福建省港口企业给予奖励。
近年,厦门港还加大了外拓的步伐。据中港网消息,7月23日,厦门市市长刘可清与广东潮州市市长李庆雄共同签订友好城市协议书,厦门市与潮州市正式缔结为友好城市。作为厦门、潮州两市两港合作重点项目——潮州三百门新港区综合项目也借此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据中港网资料,2012年9月8日,厦门港务发展与潮州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成立合资公司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5月14日厦门港务集团与潮州市港口管理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以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即小红山码头)为切入点,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推进三百门新港区的综合开发。
落实“同港同策”
福建省政府此次出台的措施第一条就提出要推进主要港口的相关政策延伸到泉州、漳州、宁德、莆田的所有港区。
据介绍,这些港区不仅可享受到其他主要港口的税费、补贴、口岸通关等各项优惠政策,还有望实现一体化管理。
福建省也将加大对重点港区的支持力度。在全省重点港区建设中,省政府提出了福州港、厦门港和泉州港等的建设目标,其中,厦门港着力配套完善海沧保税港区、物流园区,打造集装箱运输核心港区;福州港着力打造罗源湾大宗散货集散中心、江阴专业化现代化集装箱和整车物流进口港区;泉州石湖港区加快建设集装箱商贸物流中心、围头港区要加快建设南安石井石材物流集散中心。
鼓励台商从事仓储等服务
由于地理位置的先天优势,闽台港航的空间巨大,这也是今后两岸交流的重要领域。省政府提出要进一步推动两岸滚装运输,争取率先实现平潭-台北、台中,厦门-金门汽车互通行驶;支持围头湾港区发展全方位对台直航运输。
福建省鼓励支持骨干港口企业与台湾港航物流企业相互参股;鼓励台商在福建省港口物流园区从事仓储、堆存和物流配送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港区因地制宜建设对台物流园区。省里计划依托福建电子口岸、交通电子口岸和福建省公共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在厦门港率先试点开展两岸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