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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关于对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省政府把建立股权为纽带的煤电联营和签订契约为基础的长协合同作为主要改革措施,积极推进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2013年8月8日,我省七大煤炭集团分别与国内八家电力集团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签署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24份,共计42878万吨。
 
    为保证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的落实,提高电煤合同兑现率,促进煤电企业协调发展,现对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煤炭企业根据已签订的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中有关内容,按照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认真落实货源,积极组织发运,保证电厂用煤,协调煤电企业关系,切实提高电煤合同兑现率。
 
    2.已签订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的企业,请将协议报送一份至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备案,同时及时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签订合同,以便于同计划提报、日常执行有序衔接,保证协议的执行和落实。
 
    3.请各企业接到通知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合同签订情况如实填写《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执行情况表》,并于11月8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子邮箱:dhhtc@ctctc.cn
 
    4.各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煤电联营工作顺利推进,需确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的相关工作,及时反馈协议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也将加强与煤电企业的联系,共同推进煤电企业关系协调发展。
 
    5.《煤电企业中长期购销协议执行情况表》可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网站www.ctctc.com 下载。
 
    联 系 人:蔡明明    吕 晶
 
    联系电话:0351—6829925、6829982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