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是我国煤炭进口的重要港口之一,近年来口岸进口煤炭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根据广西防城港检验检疫局统计,防城港口岸2014年完成进口煤炭检验重量达2352.93万吨、货值192622万美元,连续4年煤炭进口量超过2000万吨,进口量位居全国前列,在广西各口岸中稳居首位。
为了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我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鉴于该《办法》对进口煤炭的具体规定,防城港局提醒国内煤炭进口商应谨慎签订煤炭进口贸易合同,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发热量、灰分、硫分、汞、砷、磷、氯、氟等相关项目含量范围,同时要选择信誉好的供货商,并选择国外知名检验公司实施装港检验或派员实施装港检验,不可盲目信任国外的检验证书,以避免采购到不合格煤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