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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批复
黄骅港口岸扩大开放获国务院批复
    近日从沧州市口岸办获悉,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扩大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复,将使黄骅港开放水域增加955平方公里,开放码头岸线增加38310米,基本上涵盖了黄骅港所有作业港区及码头。
 
  黄骅港建设30多年来,已形成综合、散货、煤炭、河口四个港区。本次获批扩大开放的综合港区,是黄骅港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起步工程4个10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和4个10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建成投用,并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口岸临时对外开放,现已延续到第10期。
 
  黄骅港综合港区以散杂货、集装箱和成品油、液体化工品、原油运输为主,上半年完成吞吐量1892.46万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2万标箱,同比增长41.54%。随着吞吐量不断增长,临时对外开放已远远满足不了综合港区的运营现状,迫切需要获得正式开放资质,完善港口功能。
 
  在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黄骅港口岸扩大开放获批,对于渤海新区来说,不仅仅是口岸区域的扩大,而且是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的对外开放,将会更多地体现在政策开放力度和制度创新力度的加大,对增强港口通关服务能力及效率,带动外贸经济发展,实现更大意义上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作用,也为黄骅港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