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年产量可达12亿吨、占全国1/4的内蒙古,今年已出台和实施一系列措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推进煤炭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未经国家核准等基本建设手续不全的煤矿,一律责令停工停产。《通知》还要求对现有合规生产煤矿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引导煤矿减量化生产。据内蒙古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300多处非央企生产煤矿企业的年产能减少了6000多万吨,缩减产量16.05%。
内蒙古要求,自今年5月起,煤矿的月度产量不得超过重新确定产能的1/12。内蒙古今年开始去产能的有关措施效果已经初步显现。据内蒙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一季度内蒙古生产煤炭2.1亿吨,同比下降8.7%,全区停产煤矿12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