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底以前要彻底淘汰400立方米以下高炉、30吨以下电炉、转炉,并完成设备的拆除验收工作。
据统计,目前内蒙古有建成钢铁企业28户,建成生铁产能3362万吨、建成粗钢产能3253万吨。2015年,内蒙古生产生铁1461万吨、粗钢1735万吨、钢材1897万吨,产量分别占全国2.1%、2.16%、1.7%。受国内钢铁市场影响,当年内蒙古有19户企业停产,全行业亏损90多亿元。
经过“十一五”“十二五”两轮的淘汰,今年内蒙古贯彻落实国家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要求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不准审批新增产能项目的规定,加强钢铁行业项目管理。
二是支持重点钢企脱困发展。适当降低区内企业的税费负担;研究制定资源税返还政策;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钢铁企业纳入电力直供、多边交易范围;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的同时,各级政府要拿出配套措施,推动重点钢企彻底剥离办社会、轻装上阵。
三是扩大市场消费。认真兑现支持政策,增加区内自产自用比例;落实国家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政策,扩大钢结构生产规模;依托电力外送通道、化工基地等重大工程项目对钢材的需求,支持包钢、一机、北重等企业与国内重点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协作,增加发电、化工设备、建设用钢生产。
四是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6号文件提出的资金奖补支持等8个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内蒙古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