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政府消息,今年以来,朔州市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安排部署,发挥市场作用,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引导企业兼并和重组,进一步加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力度。
朔州市结合实际,制定了《2016年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计划》,将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纳入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范围,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加大督促考核力度,保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到位;建立了联席(推进)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务中心,制定了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优化了工作流程,简化了办事程序,并主动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行政职权事项从最初确定的167项,进一步缩减到162项,对涉煤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晋发[2016]16号)下发后,朔州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专题研究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宜。成立了市煤炭供给侧改革领导组,并把各项改革事项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朔州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初步方案》,根据方案,全市地方监管的64座煤矿中,拟参与化解过剩产能煤矿7座,化解过剩产能1560万座/年。朔州市预计全年将减少产量5038万吨/年。
朔州市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重点清理处置高污染高排放、资源浪费严重、长期违法违规排污、未获得环保准入的企业。在处置“僵尸企业”方面,“僵尸企业”底数已摸清,符合条件的特困企业共18家,占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的6.8%。
下一步将尽快启动新一轮煤矿整合工作,在企业自主自愿的基础上,鼓励集团通过收购、出让、参股、兼并等方式实现办矿主体进一步集中;允许集团内同一区域的煤矿整合重组,减少煤矿数量,有效化解产能,降低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增强竞争力。
朔州市结合实际,制定了《2016年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计划》,将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纳入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范围,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加大督促考核力度,保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到位;建立了联席(推进)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凡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务中心,制定了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优化了工作流程,简化了办事程序,并主动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行政职权事项从最初确定的167项,进一步缩减到162项,对涉煤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晋发[2016]16号)下发后,朔州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专题研究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宜。成立了市煤炭供给侧改革领导组,并把各项改革事项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朔州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初步方案》,根据方案,全市地方监管的64座煤矿中,拟参与化解过剩产能煤矿7座,化解过剩产能1560万座/年。朔州市预计全年将减少产量5038万吨/年。
朔州市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重点清理处置高污染高排放、资源浪费严重、长期违法违规排污、未获得环保准入的企业。在处置“僵尸企业”方面,“僵尸企业”底数已摸清,符合条件的特困企业共18家,占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的6.8%。
下一步将尽快启动新一轮煤矿整合工作,在企业自主自愿的基础上,鼓励集团通过收购、出让、参股、兼并等方式实现办矿主体进一步集中;允许集团内同一区域的煤矿整合重组,减少煤矿数量,有效化解产能,降低投资成本及运营成本,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增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