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交交发〔2016〕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山西省煤炭产需衔接暨合同汇总工作,现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煤炭产需衔接暨合同汇总工作的通知》(中煤协会综合【2016】1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系统、本企业的年度煤炭衔接、合同签订汇总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根据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关于合同汇总工作相关要求的函》精神,山西省2017年煤炭产需衔接合同由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统一汇总。山西省煤炭企业须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tctc.cn或http://e.ctctc.cn),进入“2017年度煤炭网上交易专区”签订年度煤炭交易合同,交易平台24小时开放,全天候服务。
二、合同签订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签订合同时,要注意选择运输方式、用户所属行业、合同执行期限、合同有效期等,中长期合同要录入合同总量。
(二) 录入水陆联运合同时,须选择煤炭运输中转港口,收货人为直接用煤的终端企业用户时,须增加选择煤炭接卸港口。
(三)对与用户签订中长期合同的,在录入中要有中长期合同选项标示,便于有关部门在运力上予以优先保证。
三、规范数据衔接工作
(一)整理规范收货人及铁路站、港口相关数据信息,避免出现重名或信息缺漏的记录。
(二)合同主表要有运输方式、合同生效期、合同截止期、合同执行期限及中长期合同总量的字段。
四、对于未在交易中心注册的企业,请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tctc.cn),进入“交易商备案系统”进行网上交易商信息申报和注册,以保证煤炭交易合同的顺利签订。
五、各煤炭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年度煤炭产需衔接工作,及时签订年度合同。对于供需双方已经完成衔接但尚未在交易平台签订的合同,请尽快登录交易平台签订,争取在全国煤炭交易合同汇总会前完成,以便汇总上报省有关部门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六、请各煤炭企业,对年度煤炭产需衔接和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交易中心,以便协调解决。
联 系 人: 刘宇霞 李 欣 李 栋
联系电话: 0351-6829731 0351-6829982
0351-6829731(传真)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