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25日发布关于调整煤炭运输价格的公告表示,为适应运输市场变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83号),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24日18时起,对管内实行国家铁路统一运价率的营业线的整车煤炭运价水平恢复至基准运价率9.80分/吨公里;大秦、京原、丰沙大铁路本线煤炭运价水平(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恢复至基准运价率10.01分/吨公里。
公告指出,根据本次铁路煤炭运价调整政策,预计将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
铁路运价即基准运价率,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大秦铁路运输煤炭(指发、到站均在本线的煤炭)基准运价率按国家统一和本线定价分作两部分,此次上调后分别为9.80分/吨公里和10.01分/吨公里。
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运价形成机制,基准价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关于此次调价,大秦铁路称价格水平恢复至基准运价率,也就是说,大秦铁路煤炭整车运价取消了自2016年2月4日起执行的优惠政策。
大秦铁路2017年1月21日发布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显示,受2016年2月4日运价下调影响,2016年大秦铁路净利润将同比减少约50%,至63.24亿元左右。2015年大秦铁路净利润126.48亿元。
早在2016年921新政后,包括太原局在内的管内煤炭运价已恢复至基准或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上浮10%,因此市场对大秦铁路恢复运价已有一定预期。
此次提价对大秦线铁路的煤炭运量影响较小。目前市场上影响大秦线煤炭运量的是市场供需和分流而非运价,加之公路制超以及煤企盈利状况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