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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拟投资11.79亿建设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
唐山港拟投资11.79亿建设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月7日发布的公告表示,为了充分发挥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动力煤系统能力,缓解现有煤炭堆场能力不足的局面,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煤炭储运堆场工程。
 
    公告称,随着京唐港区的快速发展和货物吞吐量的迅猛增长,为适应港口动力煤和焦煤运量的增长需求,推进港区功能调整,解决粉尘污染问题,公司于2014年底投资建成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2015年投入试运行,实现了京唐港区煤炭运输的集约化、规模化管理,经济效益也得以快速提升,2016年创造利润45366.01万元。
 
    2016年,由于国内发用电量平稳增长、动力煤市场回暖等因素影响,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京唐港区煤炭发运量也稳步提升,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全年下水动力煤完成2529.42万吨,相比2015年完成的637.93 万吨增长了296.50%。同时,随着京唐港区东港站改造的逐步建设、完工,后方铁路车场及正线能力将大幅提升,煤炭进港的瓶颈完全解决,也将极大地吸引煤炭在京唐港区下水、外运。京唐港区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针对焦煤和动力煤两种货种的不同运输方向,分别设计了“焦煤卸船系统”(36#~37#泊位)和“动力煤装船系统”(38#~40#泊位)。
 
    2017年,公司将继续提升市场开发与货源组织能力,保持煤炭业务稳定增长。一是通过两年多的市场开发,目前已形成稳定的客户群及稳定的运量,但现有煤炭堆场无法完全满足客户的增量需求,尚有1000万吨堆存能力的差距。二是为了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积极开发下游电厂及贸易商进行场地交货,但由于场地交货客户煤种多,并且需要单独存放,垛位明显不足,以现有客户和堆场情况看,不具备场地交货的条件。
 
    本工程的建设是缓解京唐港区堆场能力不足的需要,是充分发挥煤炭泊位卸车、装船能力,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项目建设地点为京唐港区第四港池北岸紧邻已建的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工程总面积约为57.3万平方米,需征地约24万平方米、用海约33万平方米,其中,土地为国有未利用地,需转为建设用地。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7943.23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和债务融资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来源。
 
    该工程建成后与36号至40号煤炭泊位作为一个整体联合运行,将从根本上解决限制动力煤下水的瓶颈,缓解卸车、堆场、装船能力的不均衡,有利于充分发挥码头的装船能力,提高泊位竞争力,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