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张家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其黄骅港货场3万吨炼焦配煤现货进行网上公开竞价销售,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委托单位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张家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交易商品
黄骅港炼焦配煤现货
三、资格要求
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四、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商平台(http://e.ctctc.cn)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6月8日8:30
报名方式:有意参与竞价交易的企业可通过电话(0351-6829798)或登录交易平台(http://e.ctctc.cn),查看本公告报名。
2、竞价交易时间
2017年6月8日9:00-10:00
六、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商品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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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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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地
(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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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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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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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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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基础价
(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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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配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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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漳村矿
|
黄骅港
|
平仓交货
|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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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
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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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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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为1元/吨。
七、交易商品参考质量指标
煤种
|
品种
|
收到基
低位发热量
(Qnet,ar)
(Kca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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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Vdaf)
(%)
|
灰份
(Ad)
(%)
|
硫含量
(St.d)
(%)
|
收到基
全水
(Mt,ar)
(%)
|
粘结
指数
|
哈式可磨指数
H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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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瘦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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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配煤
|
≥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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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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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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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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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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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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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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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相关事项
1、实行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
(1)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和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商(以下简称“竞买方”)均须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
(2)竞买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6月8日8:30时)前,一次性缴纳交易保证金20万元,逾期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将无法参与竞价交易。
(3)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太原亲贤支行
银行账号:485050100100165000
资金用途:交易保证金
(4)竞价交易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买成功企业的交易保证金。
(5)竞价交易成功后,交易双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约。当交易合同全部履约,并完成货款结算,填报《煤炭交收确认单》,确认无任何异议后,交易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6)竞价交易成功后,如果企业拒绝签订或执行煤炭交易合同,将扣除责任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2、成交价格的确定
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价格。当竞价交易结束时,出价最高者自动成交。交易双方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3、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后,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商品发[2016]99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交易手续费。(开户单位、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同上,资金用途:交易手续费)
4、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收方式为黄骅港平舱交货,买方承担装船后船运费等一切费用及风险。提货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周内。
5、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承兑全额预付,装船前预付。
6、质量和数量的验收标准及方法
质量以委托方化验结果为准,数量以黄骅港装船水尺数为准;验收方式执行《GB/T18666-2002商品煤质量抽查与验收方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存在数质量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双方确认同意的第三方化验机构化验结果为准(费用由与第三方化验结果偏差较大者承担)。
7、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根据市场及生产需要等原因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
8、竞价交易结束后,将在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行竞价交易结果公示,并电话通知竞买成功企业。
9、竞买成功后,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九、联系方式
1、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张家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房恺男 电话:15103454493
2、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513634113
联系电话:0351-6829798 (交易处)
0351-6866666 (客服中心)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