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了解到,近日经自治区督查复查和国家“地条钢”专项抽查工作组抽查验收,确认新疆24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共500万吨产能被全部拆除。
据自治区经信委介绍,按照国家全面取缔“地条钢”的要求,今年5月,新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拆除“地条钢”企业设备公告,分布于乌鲁木齐、昌吉、塔城、阿克苏等地(州、市)的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佳顺金属制品厂等17家“地条钢”企业的设备于6月30日前被彻底拆除。在此期间,还有接到群众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地条钢”企业7家。
7月下旬,经自治区验收督查,24家“地条钢”生产企业中频炉等冶炼主体设备已全部拆除,部分企业的辅助设施设备未完全达到国家“四个彻底”拆除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7月底,经自治区复查,24家“地条钢”企业已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及除尘烟道以及操作平台和轨道。
8月16日至19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取缔“地条钢”专项抽查工作组对新疆已取缔“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认24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共500万吨产能被全部拆除,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没有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和“以停代关”的情况。
自治区经信委主任胡开江表示,新疆在取缔“地条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同时,积极加强钢铁行业项目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钢铁新增产能项目。目前自治区正在研究支持被取缔的“地条钢”企业转产转型的办法,研究制定政策推动合法合规产能企业与被取缔“地条钢”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