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
到2020年底河北将保留煤矿70余处 产能7000万吨/年
到2020年底河北将保留煤矿70余处 产能7000万吨/年
    日前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2018年,河北省煤炭去产能初步安排退出煤矿17处、产能1062万吨。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产能退出5103万吨任务完成后,全省将保留煤矿70余处,产能7000万吨/年,原煤年产量为5000万-5500万吨。
 
    2017年6月,河北省在全国首开煤炭产能指标交易先河,现已完成3批次70处煤矿、1458.1万吨产能指标交易,筹集资金26.2亿元,有效缓解了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债务化解等资金不足矛盾。目前,2016年、2017年煤矿去产能任务已超额完成。
 
    以往去产能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通过任务分解、压力传导,乃至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迫使生产企业关停生产、拆除设备,煤炭企业有抵触情绪,工作压力大、落实难。实施煤炭产能指标交易后,扭转了政府工作的被动局面,调动了煤炭企业去产能积极性,已由过去的政府强制推转变为企业主动退、自愿退。参加产能指标交易,由企业自愿申请,且交易价格完全按照市场规律,由生产主体(买卖双方)随行就市,自主决定,既公平又合理,深受买卖双方欢迎,避免了行政手段所衍生的矛盾和问题。另外,通过产能交易,出售方得到应有的经济利益,受让方保住了既有的生产能力,既维持了企业的稳定生产,也平衡了社会的供需关系,取得了政府、社会、企业多赢局面。
 
    “2017年是‘6643’工程的收官之年,面临的任务艰巨、问题复杂,需要巨大的财政投入做支撑。为切实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在全国率先提出了运用产能指标交易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意见。”省财政厅经建处副处长刘运通表示,产能交易的优势,首先是创新了工作模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手段协调推进去产能工作,得到了煤炭企业积极响应,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争取了巨大利益,通过产能交易,取得交易收入26.2亿元,煤炭企业多获得经济利益14亿元,为妥善安置分流职工和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奠定了扎实的经济基础;另外,还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减少财政去产能支出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