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港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发布通知称,随着铁路运力提升,港口煤炭库存持续高位运行,部分煤种周转缓慢,长期占用垛位,严重限制了公司煤炭周转率,对铁路和港口的生产运行造成较大影响。为提高公司煤炭周转率,配合铁路做好货源接卸和疏港工作,公司决定收取超期堆存费。
收费对象为在公司年度装船量低于100万吨的客户,收费标准为:堆存1天至20天(含20天),免收堆存费;堆存20天至30天(含30天),每天每吨0.3元;堆存30天以上,每天每吨0.5元。此收费标准将于2018年9月5日开始执行。
而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也曾于8月15日发布通知,为加快港内煤炭中转,决定收取货物超期堆存费。收费对象为年度中转量低于80万吨的客户,收费标准为:堆存1天至15天免费;堆存16天至25天,每天每吨0.1元;堆存26天至35天,每天每吨0.2元;堆存36天以上,每天每吨0.4元。
国投曹妃甸港早在7月7日发布通告,对长期占有场地而不出售的煤炭进行清港,目的就是通过收取超期堆存费的方式使中小贸易商加快出货,打击囤煤行为。
据悉,上半年尤其是5月之后,受益于蒙冀线调入量增加,曹妃甸港库存堆积较多,加之出现掉卡以及挥发性高的内蒙古煤炭在港口大量堆集引起自燃等现象,导致场存煤炭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了港口正常的生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