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
国家煤监局印发通知:逐一“体检”高风险煤矿
国家煤监局印发通知:逐一“体检”高风险煤矿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的通知》要求,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印发了关于《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逐一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系统排查致灾因素和重大安全风险,整治消除重大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通知,此次安全“体检”对象包括: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千米、单班下井人数多六类矿井。
 
    通知明确,安全“体检”工作在各省级安委会领导下,由省级煤矿安监局牵头负责,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参加,从本月开始至2019年6月底结束。
 
    通知指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防控重大风险和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聚焦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体检”。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开拓部署和采掘接续情况,通风系统运行情况,重大灾害和风险辨识管控情况,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管控情况等。
 
    通知强调,“体检”式重点监察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通风、抽采、安全监控等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可靠,瓦斯、冲击地压、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以及存在《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明确的64种重大隐患情形,仍然进行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蓄意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故意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停产整顿,公开曝光,并依法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对假密闭、假图纸、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超层越界开采等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同时报告上级部门、通报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