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底,山西省有164座生产煤矿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占到了全国一级标准化煤矿总数的38%左右。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通报指出,去年全省煤矿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除164座生产煤矿被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另有3座煤矿已经通过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的现场检查考核;415座生产煤矿被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确认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
山西省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全年有21座生产煤矿因事故被撤销等级,其中8座被撤销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等级,13座被撤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等级。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市、各企业要督促煤矿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煤矿动态达标、持续提升,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促进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态监管工作。未达到二级标准化等级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建成投产或复产煤矿未在规定期限取得标准化等级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要加大动态抽查力度,对发现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的煤矿,降级或撤消其取得的等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撤消其取得的等级。要进一步调动煤矿企业对标提升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煤矿对标一级、创建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