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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拟出资17.7亿元联合投建曹妃甸煤码头六期、七期项目
秦港股份拟出资17.7亿元联合投建曹妃甸煤码头六期、七期项目
    秦港股份公告,于2019年2月28日,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及曹妃甸港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成立合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曹妃甸港区煤炭码头六期、七期项目。
 
  根据《合作协议书》,合资公司的总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同意认缴人民币17.7亿元的出资额,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59%;大同煤矿集团同意认缴人民币12亿元的出资额,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40%;曹妃甸港集团同意认缴人民币0.3亿元的出资额,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1%。于该成立事项后,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董事会相信公司此次联合大同煤矿集团及曹妃甸港集团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曹妃甸港区煤炭码头六期、七期项目,能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在秦唐沧三地的业务布局、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