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黔经信原材料〔2019〕2号)文件精神,贵州省水泥工业协会结合去产能、环保控制要求和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企业实际,制定了“贵州省水泥行业2019年秋季错峰生产方案”,要求水泥行业认真执行,同时抄报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秋季刚性错峰生产总计不少于30天,原则上每月错峰生产10天/窑。其中,黔中、黔北、铜仁、黔南黔东南地区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19年8-10月完成错峰生产总计不少于30天,首次停窑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8月21日0:00;六盘水、毕节、黔西南地区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19年9-11月完成错峰生产总计不少于30天,首次停窑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9月21日0:00(详见黔水协字(2019)27号文件附件1)。
二、水泥企业填报《2019年秋季水泥错峰生产计划表》(详见黔水协字(2019)27号文件附件2),需加盖公章,原件及扫描件于2019年8月20日17:00以前报至贵州省水泥工业协会各协会分会秘书处,贵州省水泥错峰生产督导小组汇总,抄报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备案。
三、同时启动省内错峰生产熟料调剂置换方案。参与熟料调剂双方企业,经自行商议确认后,同时报送错峰生产熟料调剂置换方案至贵州省水泥错峰生产督导小组备案。
四、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牵头,成立贵州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专项督察组,开展计划审核、日常监督及组织企业互查,利用能耗及污染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比对,强化错峰生产管控。
五、所有水泥生产企业要统筹安排好生产经营,确保错峰生产期间市场供应,落实水泥行业社会责任,积极保障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全力支持全省扶贫工程水泥保供工作。
六、其他有关事项按照黔经信原材料〔2019〕2号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