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浙江省政府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杭州、湖州、衢州等地水泥企业停止生产用电,自主安排错峰生产时间。且原则上每条窑线停产40天以上(其中2019年12月底前停产不少于20天)。
其中杭州停产时间安排: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湖州停产时间安排:2019年12月15日零时——2019年12月31日24时。
衢州停产时间安排: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3月31日。
具体来看:
湖州长兴
近日,浙江湖州长兴县节能降耗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发布《关于在12月开展限产能、错峰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为更好地践行“两山”理念,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去产能工作,优化我县传统产业结构,根据10月24日省委常委会上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对进一步做好能源“三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在12月开展限产能、错峰生产攻坚行动。
其中要求:
停产类
对象:水泥行业企业;
时间:2019年12月15日零时——2019年12月31日24时。
要求:停止生产用电,保留生活、办公、安保用电。
水泥企业清单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湖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湖州白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湖州煤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湖州小浦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浙江新明华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湖南丰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白岘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宏途建材有限公司。
衢州市
浙江衢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也于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能源“双控”“减煤”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冬季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错峰生产计划安排
错峰生产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全市水泥企业(熟料、粉磨生产企业,下同)一律停产15天。
第二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原则上每条生产线停产15天以上,具体停产计划由各水泥生产企业自行确定。
通知内容显示,市发改委将于12月17日后对全市范围内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将采取纳入失信行为名单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披露和其他相关政策措施。
杭州市
此前,杭州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显示,根据《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实施计划》(杭大气[2019]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秋冬季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
二、错峰生产计划安排
原则上每条生产线停产40天以上(其中2019年12月底前停产原则上不少于20天),承担固废(污泥、飞灰)协同处置任务的生产线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减少停产天数。同家企业在完成总停产时间的前提下,每条生产线停产时间可作为内部调剂。每条生产线具体停产时间详见计划表。
价格方面,或受上述因素影响,浙江地区主导企业有意14日起针对杭州、绍兴等地继续通知上调水泥价格30元/吨。调涨前杭州、绍兴地区大厂P.O42.5散装主流出厂540-560元/吨左右。
若此番调涨落实到位,杭绍地区水泥价格基本持平于去年最高水平。
四季度作为浙江地区水泥需求旺季,各地工程进度加速,省内多个水泥生产基地接连停产,无疑将对地区水泥供应产生巨大影响,是否会出现供不应求,市场将继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