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7月23日发布公告称,中国神华与天津港已协商同意对天津煤码头同比例减资。
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煤码头”)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煤码头55%股权。
公司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600717.SH)已协商同意对天津煤码头同比例减资,将天津煤码头注册资本减至现有实缴注册资本数152,498.85万元,双方尚未缴纳的认缴出资共计113,853.90万元不再缴纳(“本次变更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后,公司仍持有天津煤码头55%股权,出资金额变更为83,874.5万元。
天津煤码头成立于2004年4月28日,由天津港与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26,400万元。公司持股55%,天津港持股45%。
2014年,公司与天津港签订《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同意对天津煤码头进行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天津港南疆港区神华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项目(“二期项目”),增资金额为139,952.75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增资76,974.01万元,天津港认缴增资62,978.74万元。天津煤码头注册资本增加至266,352.7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天津港已向天津煤码头同比例实缴部分认缴增资额26,09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