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台了“两制度一通知”,奠定了山西省煤矿安全双重预防示范创建的制度基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为促进煤矿领域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2020年推进煤矿安全双重预防矿端系统与省级平台联网、制定了《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矿创建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两项制度”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在山西省生产建设煤矿、办矿主体、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试行两文件。一方面,通过示范矿建设发挥试点区域和骨干煤矿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运行中的作用,通过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源头治理、超前防范,管控风险、治理隐患,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另一方面,通过《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各类煤矿对矿端系统、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省级平台的日常管理,探索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管理方法和线上远程监管监察模式,为重大风险预判防控提供信息化支撑;通过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基本要求(试行)》,为山西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针对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进行现场检查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