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炼钢产能等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311-87800210。
备注:企业一并退出全部烧结、高炉等设备。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炼钢产能等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311-87800210。
备注:企业一并退出全部烧结、高炉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