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路口岸出境集装箱进行第二轮阳光排序的通知
全市各贸易、货代公司:
为统筹抓好防输入和保过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贸易、货代公司公平参与贸易活动,确保市区内待出境集装箱(含重箱和空箱)公平、有序地进入环宇出口物流园区顺利通关,公路口岸将继续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方式按轮次公正阳光进行排序。现将第二轮排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预排序时间
2022年2月21日0时至2月23日24时申报,预计2月25日起排序。
二、申报平台名称及网址
(一)申报平台名称
二连浩特公路口岸出境集装箱阳光排序平台。
(二)申报平台网址
http://121.37.189.1:220/elhtygpx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前
1.各贸易、货代公司要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扫描件、集装箱照片、消毒报告等相关资料。
2.各贸易、货代公司认真梳理在市区内的集装箱数量、装货品名等具体情况,及时开展阳光排序平台申报工作。
(二)申报时
1.各贸易、货代公司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未按时填报的,本轮排序将不再受理。
2.各贸易、货代公司要如实填写公司名称、法人姓名、箱号、箱型、货物品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以下情况,经核实后,将取消该贸易、货代公司本轮排序资格。
(1)申报的箱号与实际箱号不符;
(2)申报的箱型与实际箱型不符;
(3)申报的集装箱与实际载重情况不符;
(4)申报的集装箱装货品名与实际不符;
(5)申报的公司名称、法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6)申报的集装箱为虚构集装箱;
(7)申报的集装箱存在破损、变形等安全隐患,影响吊装、运输作业的;
(8)其他认定为弄虚作假等应取消排序资格的行为。
3.各贸易、货代公司申报的集装箱以40尺集装箱为标准,20尺的2个集装箱可绑定申报。
4.具体申报内容详见二连浩特公路口岸出境集装箱阳光排序平台申报须知。
四、排序规则
(一)公路口岸专项工作组定时通过“二连浩特公路口岸出境集装箱阳光排序平台”从已申报的集装箱中随机抽取60个集装箱进行排序(具体抽取数量根据实际运力适当调整),并在该平台及时公布。
(二)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实际运力、集装箱库存等情况发生变化,该轮次排序措施将适时作出调整,尚未排序出境的集装箱将适用调整后的措施。
(三)从蒙古国返抵汇通物流园区的空集装箱,经过消毒且满足放置14天及以上、核酸抽检呈阴性等条件的,按返抵顺序逐批投入闭环区循环使用,实现环宇物流园区东、西区域同时作业。届时公路专班将公布投用集装箱号,请各贸易、货代公司“对号入座”及时进行装货作业,同步参加第二轮阳光排序。环宇西区将采取“出境即补”的方式,保证一定数量箱源。
(四)装载以下特殊类商品的集装箱,经市疫情指挥部“一事一议”后,可优先出境。
1.涉及外交、外事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其他应急物资;
2.其他需“一事一议”的特殊类商品。
五、排序后进入环宇出口物流园前有关要求
(一)各贸易、货代公司已成功排序的集装箱在进入环宇出口物流园时,要持有集装箱内外壁消毒报告。
(二)各贸易、货代公司已成功排序的集装箱,务于2个工作日内进入环宇园区,未按时进入的,将取消该贸易、货代公司本轮排序资格(包括该贸易、货代公司已申报尚未排序成功的其他集装箱)。
六、其他
(一)第二轮申报情况、排序结果、取消排序资格等相关信息将在二连浩特公路口岸出境集装箱阳光排序平台及时公布。
(二)各贸易、货代公司及其他关心口岸工作的人员若对本轮排序有关工作存在疑问,可电话咨询公路口岸专项工作组。联系人:金国辉,联系电话:15904795538。
(三)第三轮申报时间、排序要求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诚挚欢迎各贸易、货代公司及其他关心口岸工作的人员对排序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口岸工作专班公路口岸专项工作组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