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煤矿汛期安全应急机制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煤矿汛期安全应急机制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准备、落实“三制度一预案”为主,建立健全煤矿汛期安全应急机制,坚决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暴雨、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适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加强短历时强降雨的临灾预警,实行直达煤矿负责人预警“叫应”,通过电话、短信平台、相关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发送安全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单位和负责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应急抢险准备。收到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或淹井险情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协助并指导煤矿开展应急处置,同时向周边相邻煤矿发出预警。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工作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到领导、责任、人员、措施、资金到位。建立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开展全员应急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严格“三制度一预案”。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汛期“三制度一预案”,即: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极端天气条件下停产撤人制度,发现重大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科学组织救援。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员、调度员等紧急撤人的权力。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异常情况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发出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