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阳泉煤业集团寿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预告
阳泉煤业集团寿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竞价交易J24123126预告

(编号:J24123126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阳泉煤业集团寿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供货煤矿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数量(吨) 基价(元/吨) 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 喷吹用煤 景福矿 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 含税装车价 2000 310 不限 1 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为 1 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灰熔点

(St)

(℃)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A标段 贫瘦煤 煤泥 3300-3600 ≤25 ≤1.5 11-15 ≤45 ≥1500 80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煤质不稳定,建议买方实测,以实际发运为准。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需提前到现场查看并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场存实物。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运距小于600公里的煤炭经营、洗选加工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03-27 14: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03-27 14: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1.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2.关于落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承诺书。 3. 华阳集团煤炭采购用户准入信息登记表。 4. 华阳集团廉洁共建承诺书。

六、交易交收

1.交收地点: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 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用户自提。用户在竞价报名前需 联系阳泉煤业集团寿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进行资质审核。参与竞价用户需充分考虑自身疫情因素,影响合同履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3.提货期限: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30日18:00 出卖人按时安排买受人拉运,买受人应在限定的期限内 逐日、均衡完成提货任务。 4.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 约定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的95%(包含95%),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5.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矿方生产,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双方互不追究,视为履行合同完毕。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A标段:2024-03-27至2024-03-30

七、货款结算

1.价格:现汇含税装车价。 2.结算方式:①竞价结束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及时与出卖人签订煤炭买卖合同,买受人以现汇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预付全额货款,不履行付款约定视同违约,将扣除违约方全部履约保证金赔偿守约方;②出卖人发货后,开票结算;③买受人应用现汇结算,将煤炭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银行账户;④买受人必须按时提货,在规定提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的95%(包含95%),即可视为全部履行完毕,确认无任何异议后,按实际提货量结算;⑤对于不同价格成交的标段,原则上按标段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拉运、结算。若成交用户先行打款的优先先打款用户进行拉运、结算。对于买受人竞价成交2个及以上标段时,按各标段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结算。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景福矿过磅数量为准。 2.质量:以景福矿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竞价成交后、合同签订前,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竞价成交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竞价成交方收取交收服务费。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宋杰

电话:13313538009

交易中心:降俊 朱淇煜

电话:13935174400 15234021929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