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24113138)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副产品 | 南沟煤业 | 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出厂价 | 5000 | 260 | 436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涨幅为1元/吨,基价可以成交。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固定碳 (%) |
A标段 | 气煤 | 中煤 | 2810 | 4.3 | 0.87 | 31.08 | 38.45 | 39.46 |
备注: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前请务必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或实测,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本产品煤质不稳定,竞价参与方实测,以实发为准。交易商参与报名竞价交易则默认已对煤质,拉运及道路通行情况进行了实测。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03-27 15:4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03-27 16:1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如有需要再签订线下煤炭买卖合同。
六、交易交收
1.提货地点:山西宁武大运华南沟煤业有限公司。2.提货方式:公路自提。3.提货期限:以线上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A标段:2024-03-27至2024-04-01
七、货款结算
(1)价格:现汇含税出场价 (2)付款方式:竞价成功用户在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平台《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成交金额的115%现汇预付货款至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预付货款至出卖人结算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必须备注所对应的矿名及成交日期、标段、企业合同编号,如未按要求备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3)结算方式: 按合同中标吨煤单价上下浮动300大卡/千克范围为准;如化验热值超过基准热值浮动范围,按每日批次实际热值加权平均热值作为最终结算热值(实际结算价格=成交价÷基准热值×实际确认热值)。
八、煤质验收
数量:以南沟煤业公司出场过磅的计量结果为准。 质量:由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大运华盛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和竞价成交客户每日在煤场装车时、共同监督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公司委托的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检测公司取制样,每日化验结果为一批次化验热值结果,最后以每批次热值为依据,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的90%(包含90%),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2、在提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影响矿方生产,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双方互不追究,视为履行合同完毕。 3. 中标客户按实际结算吨数的0.5元/吨的标准,向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南沟公司委托的第三方煤质检测检验公司支付检测费用。4.客户成交后不得转卖电力企业。5.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交易中心电商平台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购买方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葛原源
电话:15721608882
交易中心:高子雄
电话:15035110580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张阳
电话:0351-6829882 18635189310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