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晋政办函(2011)150号“关于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启动运营的通知”要求,“自煤炭现货交易启动运营之日起,凡山西省境内的各级各类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运输的煤炭,必须通过交易中心煤炭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统一签订交易合同,统一结算交易货款”。2012年2月23日煤炭现货交易运营以来,各煤炭企业积极注册入市,对年铁路运输总量5%的资源按月开展了纯市场化交易,通过交易平台订立合同、提报计划、组织发运,煤炭现货交易开局良好。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从2012年5月1日起其余95%通过铁路运输的煤炭也要进入交易平台进行计划提报和货款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山西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系统”录入煤炭合同的基础上,按照2012年跨省区铁路运力配置指导框架核准的数量,对已录入的煤炭合同进行逐笔核对并补充完善,同时,要与交易中心及时联系,协调解决核对中遇到的问题。
2、已录入平台的交易合同,要完善供方、需方、价格、数量、质量指标、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保证合同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严肃性。
3、各煤炭企业在年度产运需衔接结束后签订的日常交易合同,要及时录入交易平台,作为提报月度和日常计划的依据。
4、通过铁路运输的煤炭,签订供需合同的主体(包括: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还未注册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的,须在5月10日前办理入市注册手续,经培训合格,方可通过交易平台从事煤炭交易的计划提报、货款结算等工作。
5、省内供方交易商要积极与交易中心联系有关交易、交收、结算的具体事宜,尽快通知并督促用户按统一结算的具体要求,履行结算手续。交易中心将与各大集团和计划归口管理单位联合下发文件,明确交易商注册和统一结算的具体事项,共同推进煤炭现货交易和统一结算工作。
6、交易商可从交易中心网站“煤炭交易指南”栏目中了解注册流程,下载相关资料,也可直接与交易中心客服中心联系,办理入市注册手续。
请各单位接文后,从促进我省煤炭行业转型跨越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和积极参与煤炭现货交易和统一结算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煤炭流通体制改革、加快煤炭现货交易步伐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交 易 处:蔡明明 0351-6829925
客服中心:池 慧 0351-682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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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6866666
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ctctc.cn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