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改善生态环境工作的意见》提出:2013年要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土地配置等方面,重点支持全年计划实施的300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183项重点减排工程,实行季度调度、半年通报、年度考核。
《意见》制定的目标是:确保2013年河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3.9%、5.7%、2%和3.2%,造林绿化面积增加42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3亿立方米。
《意见》明确要推行流域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限值“双控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突出抓好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在高效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
到年底前,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日产千吨以上的2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成烟气脱硝设施并投入运行,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装机20万千瓦以上的26台发电机组拆除烟气脱硫旁路,综合脱硫效率提高10%。
2013年,河北省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一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升级改造,加快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基地、园区,启动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区)建设。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造纸、印染、氨肥、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和装备。研究制定《绿色产业目录》,提供差别化优惠信贷政策,发挥金融杠杆作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编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抓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示范企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试点等。推进3个循环经济示范市、20个示范县、50个示范园区、50个示范项目建设。
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比例达到38%以上。完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促进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8%和78%。
《意见》制定的目标是:确保2013年河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3.9%、5.7%、2%和3.2%,造林绿化面积增加42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3亿立方米。
《意见》明确要推行流域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限值“双控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突出抓好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在高效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
到年底前,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日产千吨以上的2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成烟气脱硝设施并投入运行,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装机20万千瓦以上的26台发电机组拆除烟气脱硫旁路,综合脱硫效率提高10%。
2013年,河北省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一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升级改造,加快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基地、园区,启动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区)建设。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造纸、印染、氨肥、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和装备。研究制定《绿色产业目录》,提供差别化优惠信贷政策,发挥金融杠杆作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编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抓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示范企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试点等。推进3个循环经济示范市、20个示范县、50个示范园区、50个示范项目建设。
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比例达到38%以上。完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促进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城市及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8%和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