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交易服务大厅管理办法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交易服务大厅管理办法
     煤炭交易服务大厅是交易中心的对外服务“窗口”,主要为交易商提供咨询、注册、交易、交收、结算、金融和商务等“一站式”服务,服务大厅开设以来得到了广大交易商的赞许。为了进一步加强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确保服务大厅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客服中心负责。客服中心主任负责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各窗口的工作,客服中心在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条  服务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职工承担窗口的服务工作,为保证各服务“窗口”工作的连续性,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原则上相对固定;
 
    第三条  各相关业务部门如有换岗、调岗等变动情况,须在每月25日前将次月的调整人员名单报客服中心;
 
    第四条  派驻服务大厅窗口的各部门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服务大厅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度
 
    第五条  服务大厅对外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如有变更以交易中心具体规定为准)。服务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熟练掌握业务技能,高效快捷办理业务;
 
    第七条  服务大厅实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在接受交易商询问时,应热情解答,对受理范围的业务应及时受理并按时办结,对未予受理的,应耐心向当事人说明情况,解释清楚,不得推诿;
 
    第八条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须在工作时间统一着工装上岗;
 
    第九条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不得有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对待交易商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语言文明、诚恳服务;
 
    第十一条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保持办公桌面整洁,不得乱放乱丢物品,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不准吸烟,杜绝饮酒上岗,不准在厅内大声喧哗。
 
第三章  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二条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保卫意识,自觉履行安全保卫职责,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事故。对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妥善处置;
    
    第十三条  非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不允许进入工作窗口柜台内;
    
    第十四条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因工作人员疏忽或擅自离岗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保管财物,下班前要清理好物品、数据资料和交易商档案,关闭电脑、打印机等电器电源。
 
第四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六条  服务大厅以随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内部监督。随时接受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明察暗访;
 
    第十七条  经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与相关部门领导沟通,根据情节和具体情况,分别对直接责任人、服务大厅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书面检讨、通报批评乃至纪律处分。
 
    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本职工作和上级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未能及时完成的;
 
    2、不遵守服务大厅规章制度,擅自离岗、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失误的;
 
    3、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侵犯或损害交易商合法权益的;
 
    4、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期间吃零食、玩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作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