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计划归口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清理欠缴、漏缴经铁路销售煤炭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工作,现将山西省财政厅晋财煤[2010]38号《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清理欠缴漏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在文件规定期限内,督促所属煤站缴纳欠漏缴基金,并于2010年8月24日前,将所补基金已缴证明单和附表一汇总上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订货合同处。
本通知及附表一可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网站(WWW.CTCTC.CN)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351-6819975 赵晨霞 汪 洋
0351-6819925 (传真)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